防爆電機根據(jù)防爆型式主要分成隔爆型電機、增安型電機、粉塵防爆型電機、正壓型電機這幾類。由于根據(jù)國家標準 GB 3836—2010 的要求,增安型電機的要求越來越嚴格,特別是高壓電機,必須增加吹掃裝置,這給用戶的使用和維護帶來很多麻煩; 而正壓外殼型防爆電機, 不僅需要昂貴的正壓補償設備和惰性氣體,還需要很好的密封。而電機運行場所的工作環(huán)境多存在潮濕,有爆炸性氣體、腐蝕性氣體和各種塵埃等情況,密封和維護制約著正壓型防爆電機的安全運行。而隔爆型電機具有價格合理、使用維護方便等諸多特點,在特定的條件下,隔爆型防爆伺服電機成為了首選產(chǎn)品。隔爆型防爆電機。它被廣泛用于有可燃性氣體、粉塵、遇明火或過熱物體即可燃燒甚至于爆炸的環(huán)境中。
隔爆型防爆電機采用隔爆外殼把可能產(chǎn)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電氣部分與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隔開。但是,這種外殼并非是密封的,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可以通過外殼的各部分接合面間隙進入電機內部。當與外殼內的火花、電弧、危險高溫等引燃源接觸時就可能發(fā)生爆炸,這時電機的隔爆外殼不僅不會損壞或變形,而且爆炸火焰或熾熱氣體通過接合面間隙傳出時,也不能引燃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隔爆型電機用在采掘工作面時其外殼材質須采用鋼板或鑄鋼制成。其它零部件或裝配后的外力沖擊不到的及容積大于2000cm2的外殼其機座須采用鋼板或鑄鋼制成,其它零部件可采用HT250灰鑄鐵制成。隔爆型電機的隔爆外殼應能承受GB38362-2000第15.1條所規(guī)定的耐壓試驗,主腔與接線腔進行內部點燃不傳爆試驗應符合GB38362-2000第15.2條的規(guī)定。
隔爆型防爆電機與普通電機的區(qū)別如下:
1、結構和材質不同。和普通電機相比,防爆電機的結構特點就主要在于機座與端蓋、接線盒,接線盒底和蓋等結合的部位之間各自的接觸面均被設置為隔爆面。隔爆面和普通電機的配合面無實質上的不同,只是為了達到較高的密封要求而加大了配合面積(如止口較長)、增強了配合精度。在此部位采用了涂密封膠和加橡膠密封墊等措施;另外,它的接線盒與機殼內部也要嚴密隔離,這一點是普通電機不十分注意的。為了防止一旦電機內部產(chǎn)生“爆炸”形成的壓力將機殼炸開,所用的機座和端蓋、接線盒等所用材料強度要高,厚度尺寸要大。并且要對這些部件進行耐壓力試驗(一般為耐水壓試驗),合格后方可組裝使用。
我們以派克防爆伺服電機EX系列,隔爆型永磁防爆無刷伺服電機,其電機結構解剖如下圖。
派克防爆電機EX系列是一系列永磁防爆無刷伺服電機設計用于(1區(qū))爆炸性環(huán)境,擁有強大的防爆外殼,防爆同步伺服電機能夠承受內部的爆炸而沒有對周邊環(huán)境的風險傳播。歐洲ATEX認證,CE版本,防爆等級II 2G Ex d IIB T4,含義:設備類別 II為非礦用設備,防護等級 2為高防護等級,防護等級 G為氣體環(huán)境,防爆聲明 EX為歐盟防爆認證,防爆形式 d為隔爆型,氣體分類 IIB為氣體組別(乙烯),溫度組別 T4為溫度組別(≤ 135℃)。
2、使用過程需要更規(guī)范。隔爆型防爆電機與普通電機的區(qū)別是因為其隔爆面的特殊處理,使用過程中:
1)要注意保護隔爆面—隔爆型防爆伺服電機采用隔爆外殼把可能產(chǎn)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電氣部分與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隔開。但是,這種外殼并非是密封的,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可以通過外殼的各部分接合面間隙進入電機內部。當與外殼內的火花、電弧、危險高溫等引燃源接觸時就可能發(fā)生爆炸,這時電機的隔爆外殼不僅不會損壞或變形,而且爆炸火焰或熾熱氣體通過接合面間隙傳出時,也不能引燃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因此在使用隔爆型防爆電機時,保護隔爆面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因為隔爆面的損傷,包括劃痕、磕碰、撞擊及銹蝕,都會造成隔爆面結構參數(shù)的破壞而失去防爆的作用。
2)非專業(yè)人員嚴禁拆修電機的任何部位。
防爆電機是是在危險環(huán)境下工作的,屬于特種生產(chǎn)設備,其日常養(yǎng)護和維修必須制定科學的技術規(guī)范,嚴禁違規(guī)操作。為此,在日常維護過程中禁止隨意拆卸電機;拆卸檢修時,不允許損傷防爆面。維修時應當嚴格遵守技術規(guī)范,例如拆卸時要使用專用工具,保證防爆面朝上擱置,并覆蓋防護襯墊;安裝時一定要使用專用工具,并將連接螺釘擰緊,減小配合間隙,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禁止任意更改接線電纜的規(guī)格型號以及接線電纜和接線口密封圈等。